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贾霆
- 2024-07-17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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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使命点燃法律之火 ,勇担责守护法治壁垒
——访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贾霆
法治的兴衰,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而律师,是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重要力量。贾霆,是一名执业律师,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实务研究会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第六届、第八届全国“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世纪大采风“2024年度法律服务领域品牌人物”等荣誉的获得者。在几十年的从业生涯中,他虚怀若谷,无畏艰难,勇于担当,只为匡扶人间公平正义;他实践所学,知行合一,重视案件细节,辩证巧思,精准分析案情;他品德高尚,厚德重法,把维护法律尊严时刻记在心间;他崇尚真理,热爱律业,始终坚信律师是法治的脊梁,坚信“律师兴,方能法治兴;法治兴,方能国家兴”。
在平凡生活中 ,寻找生活的方向
美国哲学家梭罗曾经说过:“我到林中去,因为我希望谨慎地生活,只面对生活的基本事实,看看是否学得到生活要教育我的东西,免得到了临死的时候,才发现我根本没有生活过。”生活,其实是一个哲学问题。我们每个人在尘世间,究竟是为了活着还是为了生活?很多人终生都没想明白这个问题。可北京霆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贾霆,在人生的旅程中找到了答案。
“除非你有勇气到达那些看不到岸的地方,否则你就永远无法跨越大洋。”这是航海家哥伦布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这句话放在贾霆的身上,最合适不过了。20世纪80年代,贾霆因为家贫导致高中辍学,没有一技之长傍身,就只能跟着大哥在建筑工地上做小工,曾经有一天双手磨出了9个血泡;后来又在农田里种过西瓜,养过鸡,跟别人合伙卖过服装,结果都是血本无归。
九十年代初的一天早上,他背着一条破棉被,坐上一辆绿皮火车,踏上了去往苏南的打工之旅。在常州,他干过建筑队小工、钣金工、电镀工……后来又回到家乡,在村办小学当代课教师,每月只拿四十元的补贴,还要种家里的几亩责任田,养育两岁的女儿和七十多岁的双亲。总之,凡是能想到的谋生手段都尝试过了,但幸运女神却始终没对他睁开慧眼。贾霆似乎看到了自己黯淡的未来——像父辈一样在家乡的黄土地上蹉跎一生。
然而,1995年夏天的一个中午,一个高中同学找到正在农田里浇水的贾霆,要他过去陪一个律师吃饭。席间,那个律师耐心听贾霆讲述了这些年经历的磨难,叹息之余,律师问他是否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改变自己的命运?” 是啊,我才二十几岁啊,怎么就活得这么消沉了呢?贾霆的心里似乎有个火花闪了一下。
“听说过自学考试制度吗?你可以报考一个专业,比如自学法律,等将来你拿到大专学历,可以到县城找我,凭你的基础,相信用不了几年,我就能把你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律师。”
贾霆仍然未置可否。毕竟他觉得律师离自己太遥远了。
然而,不服输是他与生俱来的个性。事后,他一有机会就向人打听什么叫“自学考试”,心想即使不为了做律师,多学点知识,圆一下心中的那个大学梦还是可以的。
“苦心人,天不负”。几个月后的一天,他到村里一个在乡司法所上班的老刘家串门,偶然看到地区政法干校五六年前发的一张招生简章,是关于法律专业大专班函授课程的,于是,他如获至宝,跟老刘打过招呼,把招生简章带回了家中。
当晚,贾霆写出了一封长达三页的信,按照简章上的地址邮寄了出去,问学校是否还在招生。一个多月后,政法干校回信了,执笔的老师在信中说:“从你的来信中,可以看出你是一个有志青年”,后面详尽地告知了他报名的方式、学习的方式和学费金额。
这封信给了他极大的鼓励,虽然当时每门功课的辅导费80元对贾霆来讲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为了心中的梦想,拼了!于是,他咬咬牙,报了这个函授班。
后来的三年中,通过艰苦的努力,贾霆一路过关斩将,终于以平均每科83分的成绩拿到了烫金的法律专业毕业证书。在全地区70余名学员中,他是唯一没有补考过任何一门功课的一个。
那个律师也兑现了他的诺言,把贾霆安排到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那个律师自然成了贾霆没齿难忘的恩师。他叫刘成宏,目前在郑州一个大型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
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贾霆又攻读了中国人民大学的网络教育课程,拿到了法学本科学历,并于2002年通过了国家首届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成了一名真正的律师。
为了寻找更加广阔的发展天地, 2005年6月,贾霆来到了北京,开启了他又一段峥嵘岁月。
在激昂旋律中 ,感悟法律的力量
莎士比亚说,“有德必有勇,正直的人不会胆怯。”勇气有时候是一瞬间的闪念,有时候是一辈子的执念。对于贾霆来说,来到北京就是一瞬间的闪念,可在北京坚持下去就是他的执念。
刚到北京时,贾霆觉得两眼一抹黑,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为了在北京扎下根儿,他先是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做了两年的工薪律师。开始的时候一个月的底薪才有一千元,加上办案提成也就三、四千,支付完房租和吃饭,到月底几乎剩不下什么钱。后来,律所主任看到他很勤奋,主动给加了五百元的底薪。就这样,两年下来,他学习到不少新的专业知识,也积累了一些办案技巧。
2007年底,贾霆转到另一家大型律所执业,虽然没有底薪,但这家律所与电视台合作开办有专门的法律频道,所以经常有当事人上门委托律师。三年下来,他的办案水平和洽谈业务的能力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这个时候,贾霆觉得有点飘了,决定不再坐班,于是转到下一家律师事务所,开始做提成律师。然而,提成律师是靠自己有案源的,贾霆一个外地进京的草根,哪有自己的案源?后面的两年中,他先是在一些法律咨询网站盲目投放小广告,结果每天接到的咨询电话倒是不少,但最终愿意委托他代理的,一个月最多时有三两个小案件,收费加起来不过五、六千。为了养家,他不得不办了两张信用卡,靠刷卡套现过日子,挖东墙补西墙,过得十分窘迫。
此时,他曾经一度心灰意冷,产生了要跳槽当法制记者的念头。然而几次面试下来,人家都嫌他年龄偏大,年轻的记者都不愿带他。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际,时光流转到了2011年。那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常的年份。轰动全国的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云南李昌奎强奸杀人案、贵州“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先后登上各大媒体的头条。“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的被害人,在案发后的长达八个月,先后从镇里一直告到省里,但因为对方有权有势,警方始终不给立案。贾霆从网络上看到后十分气愤,就联系到被害人,决定为她免费代理。在新闻媒体的帮助下,最终把犯罪嫌疑人送进了监牢。这个案件正式把贾霆推上了刑事律师的舞台。
此后,贾霆把该案的办案经历记录下来,同时回顾前面的十几年中办理的数百个案子,汇集成一本32万字的办案手记,定名为《法庭较量》,2013年4月,在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本书销量不错,上架销售后,出版社加印了三次,最后都销售一空。
同时,贾霆还经常应邀为《中国网》、《上海法治报》、《法邦网》撰写点评文章,比如,“云南李昌奎强奸杀人案”曝光后,贾霆律师先后在《天涯社区》、《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发表《云南高院要树立什么样的标杆》、《建立“网上陪审团”之构想》、《对云南高院再审李昌奎案的思考》等谴责文章,推动了云南高院对该案再审改判的进程,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吴英非法集资案发生后,吴英先后被一审、二审判处死刑后,死刑复核期间,贾霆律师作为法治评论员应邀在《中国网》、《法邦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联合创办的《法眼看社会》栏目对该案进行点评,提出吴英有立功表现(检举揭发当地官员受贿)、社会舆论同情吴英两个因素,不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该为其留一条生路的观点,两个多月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不核准死刑的决定,将该案发回重审,后地方高院改判吴英死缓。2013年3月,应法邦网之邀发表题为《为李天一轮奸案把脉》的点评文章,准确地预测了该案的判决结果。
从此,刑事业务一发而不可收拾,一案接一案蜂拥而至,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律师,贾霆逐渐成为名字时常登上媒体的大案刑辩律师。
二〇二〇年春节前夕,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中国,终日无法出门只能宅在家里的几个月,正好让贾霆如愿以偿得到了大把的写作时间,于是,他把后来办理的一些刑事案件整理、记录下来,又写成了一本38万字的办案手记——《绝处逢生》。
后来这些年,贾霆也并非绝对没接过其它种类的案子,比如,曾代理影视演员蒋勤勤肖像权案二十多件,人民大学某教授名誉权案,业主诉河北某房地产巨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案,京郊历经五次再审终获胜诉的讨还垫付款案等等,应当说这些民商案件也算是比较成功的,只是相对于刑事案子的数量和影响而言不是主旋律。
在刑事辩护领域,贾霆律师的成就相当亮眼:在“周XX故意毒杀儿童案”中,贾霆提出了“疑罪从无,疑案则应从轻”的观点,并被河南某中级人民法院采信,被告人周XX未被判处死刑;在“王XX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中,他提出关于“以逃逸推定肇事人负全部责任只能作为划分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定罪依据”的观点,被天津市某法院采纳,成功让被告人被当庭释放;而在“刘XX故意伤害案”中,在被害人仅为“轻伤”的情况下,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贾霆顶着重重压力、通过调查取证、舌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的观点被北京某法院采纳,结果被告人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该案被载入《法制进行时》经典案例。这一系列案件,让贾霆一步步地走向了一名成熟的大案刑辩律师。
在贾霆后来的律师生涯中,陆续承办了“乌海金店特大抢劫杀人案”(2012年8月中央电视台12频道“一线栏目”和内蒙古卫视4月报道);“吉水金店抢劫杀人案”(2011年江西省内具有轰动性影响);“根河市公安局副局长滥用职权致人死亡案”(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具有轰动性影响);“北京刘某杀妻案”(2007年全国数十家报纸和电视台报道);“北京赵某、梁某劫杀网友案”(2012年北京电视台报道);“莱芜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贪污受贿案”(2013年山东省十大贪贿案);“济宁市某亿万富翁涉黑案”(2014年山东省打黑除恶第一案);福建苏某抢劫案(2017年12月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作家刘永彪抢劫杀人案(2017年8月,央视《面对面》栏目报道);湖北荆门KTV杀人案(2018年1月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黑龙江版反杀案”(2018年10月,《新京报》、《澎湃新闻》等数百家媒体报道);外籍人麦克贩卖毒品案(2019年3月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乌兰察布市郝某被控合同诈骗、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案(《银行家》杂志报道,并入选《刑民交叉案例选编》)等大案要案,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在法律这条道路上,贾霆获得了无数的称赞和荣誉。例如,他的案例文章《三百多万拆迁款应当归谁?》在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中获一等奖;两次被授予“优秀刑辩律师”的称号;2016年,入选光明日报社主编的《追梦中国》大型丛书,并被选为《精英律师卷》封面人物;2019年,当选北京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9月,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聘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2024年4月,被中华名人库委员会聘为副主席;2024年6月17日,他应邀参加第二十四届世纪大采风盛典,被授予“2024年度法律服务领域品牌人物”。
在向阳而生中 ,追寻公平与正义
国家领导人最近说“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襟度”。在从业几十年的时间里,贾霆以精湛的专业素养,鏖战律界沙场。他善于凭借证据,精点死穴,剥茧抽丝,据理力争,终能使冤案昭雪。虽已是知天命之年,他仍以一颗赤子之心,关注法律公益,对一些弱势群体,通过免费的方式提供援助,例如:免费代理李某向雇主讨回了5万余元的人身伤害赔偿款;代理席某将镇政府和县水务局告上法庭,讨回11万元的赔偿款后却不忍收取约定好的律师费。 2012年3月,福建南平市发生了一起奸杀女童案,被害人的父母是一对来自四川的农民工,为了保存证据,其支出的殡仪馆费用就高达数万,因请不起律师,他们通过网络向贾霆律师求助,贾霆律师不但耐心解答法律问题,还多次帮其撰写法律文书。凶手被判处死刑后,贾霆律师又帮其向政府申请到了13万元的救助金,虽然双方至今没有见过面,但那对民工夫妻一直通过网络向贾霆表示敬意。2013年4月,北京乘客韩某乘坐飞机事,因其亡子的遗物丢失与某航空公司发生纠纷,给其家庭带来很大的精神伤害,贾霆和他的团队免费为其维权,经过多次交涉,最终以某航空公司赔偿5万元而调解结案……至今,他还兼任着国家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法援律师,每年都会办理几起死刑复核案件,为那些请不起律师的死刑犯免费提供辩护。
近年来,一些关于律师的负面新闻甚嚣尘上。社会上有人开始质疑律师的职业道德,“为什么要给坏人做辩护”的质疑声也越发激烈。然而,在贾霆看来,任何职业都是一个谋生的饭碗,都不能当然代表正义,正义只存在于胸怀正义的人们心中。 在法律面前,我们无法用“好”与“坏”对人进行界定,因为谁都有可能犯错。 即便是坏人,也需要法律来维护他最基本的权益。另外,社会应当多给公民一些“发声”的机会,这样可以避免更多冤案的发生。
大国崛起,文化昌盛,法律同行。以一之际遇可窥时代之一斑。贾霆的人生阅历丰富,为人低调,谈笑风生时一派谦和,举手投足间尽显儒雅。谈及未来,贾霆说他最大的梦想是“天下无冤”,然而这又是不现实的。刑辩律师的职责是通过个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尽力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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